400-017-7876

保安天地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保安天地 >>  保安法律知识
保安专业知识 保安法律知识 保安生活
保安员权限
时间:2017-03-30 17:23:53 点击:
 

     1、对治安、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,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,但无拘留、关押、审讯、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。  
     2、 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有权保护现场、保护证据,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,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。   
    3、 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,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。  
    4、 值班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,甚至行凶报复的,可采取正当防卫,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  
    5、 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,做好“四防”工作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自然灾害事故)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,及时上报。  
    6、 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、监视,并报告物业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。  
    7、 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,有权劝阻、制止和批评教育,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。

   8、 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,但无处罚、裁决的权力。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。  

    9、 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,可以监视,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报告,但无侦查、扣押、搜查的权力。

上一篇:治安管理与处罚

下一篇:保安九不准

关于我们 | 保安天地 | 新闻中心 | 常规保安服务 | 特勤保安服务 | 保安招聘 | 联系我们 | 在线留言


版权所有 ©2016北京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;电 话:400-017-7876;手机号码:13366621535
备 案:京ICP备2023022105号-1  技术支持:昇腾保安63970338